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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中守护公平正义

——王玉萍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1-06-23 11:18:13




    王玉萍,女,198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8月进入新密市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工作期间,多次获得各项表彰奖励,曾被评为“最美法治家庭”、新密市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荣获新密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9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2020年被新密市委、新密市人民政府评为新密市先进个人;2021年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20年度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

                                       用心审案,案结事了

    詹红荔曾说过:“办好案,案结只是逗号,事了也仅仅是分号,人和才是一个完美的句号。”这句话对王玉萍同志办案产生了深远影响,也成为她办案追求的最终目标。每次开庭前,她都会提前和被告联系,询问被告意见,找出双方的争议点,根据争议点,制定调解计划。她总是以一种“朋友”的方式和双方沟通、交流,然后从法律的角度给双方分析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同时又不失法官应有的威严,最终促成双方自愿选择调解或者和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她感受最深的是常某诉李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为多年的朋友关系,因为借款一事发生矛盾,李某责怪常某不顾多年情谊,在其经济出现状况时起诉至法院,还申请查封了财产,常某则埋怨李某借钱不还。开庭时双方情绪激动,势如水火,互不相让,考虑到上述情况,她改变了当庭调解的方案,打算等双方情绪稳定后再组织调解。庭审结束后,她又仔细研究了案情,由于双方是交往多年的朋友,如果直接判决,势必加深双方的矛盾,虽然案件了结,但原、被告的心结没有解开,从而最终确定了调解结案的思路。于是,她先后多次找来原、被告分开做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关系也恢复如初。

                                        秉持公正,严守廉洁

    作为一名员额法官,王玉萍同志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司法廉洁的各项规定,生活中自觉用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不做有损法官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法官形象的话。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对一笔款项的性质存在争议,原告为获得有利的判决,将购物卡放在证据材料里交给她,她发现后当场拒绝。她说:我们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审理案件的,不是钱,你这样做没有必要。原告不好意思地说:你不收钱,说明你是一个公正的法官,你怎么判我都服!最终,案件圆满结案,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正是因为坚守初心,廉洁自律,她办理的案件从未因为廉洁问题而被投诉。

在新密法院,王玉萍没有讲过一句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她用其温柔、善良却无比坚强的人格力量,用其对人民、对法律的赤诚之心,去践行一名法官的崇高理想,守护心中永恒的天平;她用这样的平凡,书写了一位人民法官无私奉献的铿锵誓言!

责任编辑: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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