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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2-10-30 10:38:01


    新密法院以审理一起案件、挽救一名失足未成年人为目标,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从三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开展庭审前,主动与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所在学校、居住社村干部等见面交流,全面掌握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体情况、家庭情况、性格特点、思想状况、成长环境、社会交往以及平时表现,查找其犯罪根源,找准教育、感化的切入点,为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庭教育、审理做好准备。

    二是审理案件时,把关心、帮助和教育贯穿到整个审判过程。坚持温和审判的方式,适用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审判形式,使审判过程既严肃又平和,消除未成年人疑惧、紧张、抵触、对立等情绪。采取启发、疏导的方式,使被告人既感到法庭的威严,又对法官产生亲切感、信任感,主动接受审判,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审判中,坚持多层次、多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人生观、世界观、法制观教育,寓教于审,使其受到终生教益。

    三是判决宣告后,要建立未成年人帮教档案,对每一名未成年罪犯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审判情况、帮教措施、悔改表现进行详细记载。对服刑犯进行定期回访考察,及时疏导,解决其心中困惑,为其指明出路,帮助他们安心改造;对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罪犯和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采取不定期考察与随时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协调家庭、学校、社区以及共青团、妇联积极做好他们的入学、就业安置工作,促使其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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