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从河南政法学院毕业后,先是在律师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其中跟法院接触较多,对很多法官做事为人的方法比较认同,希望自己有机会也能象他们一样,不忘学习,提高素养,有所信仰。2008年,有幸通过招录考试进入法院工作。
任命助审员后,庭里分给我一起分割死亡赔偿金的案件,办理过程至今印象深刻。原告是一对老夫妻, 70岁左右,居住在大山深处,一位眼睛几乎失明,一位听力严重衰退。被告是老人儿子彭某的妻子,彭某与妻子生育两个女儿,年龄大一点的叫苏苏,12岁,小一点的叫金湫,3岁。一家人并不富裕但相安无事,可不幸于 2007年3月18日突然降临到这个家庭,原告之子彭某在河北大兰铁矿作业时遇难,经多次协商,矿方向死者彭某的近亲属代表(也就是彭某的妻子)支付死亡赔偿金22万元,扣除来往路费及丧葬费用支出,剩余192000元由彭某妻子保管。
回到老家,原、被告双方开始对赔偿金分配问题发生争议,且互不让步。原告认为是自己的儿子去世了,担心儿媳今后改嫁,赔偿的钱应该多分些,最少应该分到余款的一半96000元,被告则认为自己的丈夫去世,且生前已与老人分家,给自己多分一些也是理所当然,至少应分得余款的四分之三144000元。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双方僵持不下,乡领导和村干部多次调解未能成功。
2009年2月,两名原告分别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分割死亡赔偿金,要求被告向自己支付应得份额共计96000元。我们首先组织调解,由于之前不愉快的谈判经历,双方再次见面时情绪一度失控,随后大吵大闹,原告威胁被告,如果不立即给钱就跳河自杀,欲置被告于全村人的唾骂指责之中,被告则扬言如果法官支持原告诉求就把小女儿送到法院来,让法官负责孩子的吃喝拉撒。双方对立情绪严重,首次调解无果而终。一周后,我们组织二次调解,双方态度稍有缓和,但仍坚持各自意见。调解过程中,我的同事依旧把准备给自己儿子吃的零食拿出来,哄住被告小女儿到院子里玩。调解结束后,我们把两位行动不便的原告送到法庭不远处的等车站点,直到他们上车后才返回。一路上,他们不加掩饰的表情告诉我们法庭的每一个人,他们是心存感激的,他们相信法院能够及时做出公正的裁决。
开庭当天,庭审过程很顺利,案件相关事实基本查明,一是矿方对原告之子死亡赔偿金的支付形式系整体支付,未区分具体赔偿项目;二是被告具有完全劳动能力,但无固定收入,在县城租房照料子女学习及生活;三是原告身患疾病,劳动能力几乎丧失。
我们在分割赔偿金时充分考虑了各方 面临的实际问题,一是考虑了各近亲属与死者彭某之间的密切关系,二是考虑了各近亲属与死者之间的财务依赖程度。三是特别考虑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金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苏苏应得份额继续留置于被告处,用于其二人的学习和生活。
我们将合议考虑的意见充分融入到判决书的“本院认为”部分,并在一周后进行宣判。在判决主文中,我们酌定二原告、被告、苏苏、金湫5人应得死亡赔偿金的份额分别为余款192000元的20%,驳回了原告超出判决部分的其他诉讼请求。
每当事情处理欠妥时,我总会把别人的意见和建议记下来,认真对照改正。因此我会详细查看当事人填写的每一份听判意见。原告是这样说的,“虽然法官判的钱比我起诉的少,但把我、儿媳、还有两个孙女的难处都想到啦,判决说的在理,我没得意见”。被告随后也自行书写了听判意见,“法院考虑到我两个女儿的学习和生活,将她们应得的钱交给我保管,解决了我们娘仨的后顾之忧,我不上诉”。
一群赶集的妇女在街头围绕着究竟要到谁家买菜争论不休,气氛很热烈。我在旁边仔细倾听着,大致总结了他们买菜的三个标准,一是菜价是否公道,二是秤上是否公道,三是卖菜人的往日口碑如何,这三点其实都和公道有关。这看似简单理论的背后,却是最富哲理性的共识。我想,如果把这个公道内化在法官的心中,那无疑包含着公平、公正和廉洁,而法官每一次公道的裁判都将是对当事人期待的最好回应。
我认为,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每天面对的不仅仅是前来诉讼的当事人,我们面对的还有他们家人、亲戚、朋友,和我们自己家人、亲戚、朋友的评价。
2009年6月,在执行局工作期间,我办理了一起拖欠工程款案件,申请执行人是重庆城口县一家建筑公司,实际权利人是挂靠这家公司的同乡57名农民工,被执行人是陕西西安的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申请人完成约定分包工程量后,被执行人拖欠工程款项81万多元未付。执行中了解到,实际权利人系自行集资购买施工设备投入工程建设,老实本分,承建工程质量优良,其中13名农民因工程款未能拿到羞于回家,干脆就在法院附近搭建临时工棚住了下来。流火七月,一年当中最热的这个月份,每天一到上班时间,都是十几个人一齐跑来催问结果,先找我,再找局长,主管副院长,最后再回来找我。小小办公室挤满一屋,你一句、我一句,句句关切案件进展。送他们出门时,我会照例叮嘱他们可以在上班时间到一楼的大厅逗留,那里有空调可以降暑。相互理解和尊重是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基础,我把自己换位到他们的处境思考,我很理解他们的心情,我要求自己一定在听完他们的讲话后才开始说出自己的想法和看法,时间长了,他们也能够听取和接受我的意见和观点,我们开始不断达成新共识。后来在我的劝导下,其中11人先行回家,留下2人等待进一步结果。一个半月过去了,为速战速决,我们曾经连续两昼夜蹲点拘留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曾某,但收效甚微,其在交付10万元后再次玩起了“躲猫猫”,踪迹难觅。我们及时调整了工作重心,还是围绕着财产下功夫,我和同事顺着被执行人账户大额资金的流转线路查询了3家金融机构11个金融网点,最终发现其在渭南某行政单位尚有324万元的到期债权未予受偿。没有经过复杂的交涉,案件随后顺利执结。国庆节的前一天,我和同事为确保款项安全到达每一位权利人的手中,向他们群发了短信,并协助将款项存入他们的账户。
一晃3年过去了,每年春节的时候法院执行局总会收到一封来自城口的感谢信或者贺年卡,收到祝福短信的还有我和我的同事,他们还记得我们的执行局和执行员,是他们代表着社会时刻评价着我们法院和法官的工作。
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不好做,很少人愿意沾。从2010年8月底开始,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工作了两年零两个月,我觉得这也是一次重新学习和磨练自我的机会。在这里,我熟悉了信访评估工作、再审复查工作、专项清积工作及文革“两案”人员稳控工作,我对日常接访经验进行了总结,那就是要像医生一样练就一身“问、望、闻、切”的本领,熟练掌握和运用“看病”的步骤及火候,来访群众的情绪大多比较激动,对法律有着自己独特的认识,甚至是偏见,或者对法官有着这样那样的误解和不满,如果只是直接单纯的释法,或者针锋相对的说理,老百姓则很可能不愿听,不买账,这个时候“有事慢慢说”就成了有效稳定情绪、快速消除对立的第一剂良药。其次是“找病因”,通过仔细倾听,认真交流、摘要总结,迅速梳理出关键矛盾和来访主要诉求。然后就是“开方子”,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根据案情给来访群众一个答复解决的期限,需要联系承办人到场说明的立即联系到场,重大疑难来访事项需要汇报的保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汇报到位,确保来访群众能够看到接访法官务实解决问题的行动,确保来访群众能够感受到法院解决问题的明确态度。
人民法官为人民,是职责要求,也是光荣使命,在这平凡的岗位上,我将继续以优秀法官为榜样,坚持信仰,不忘学习,竭尽所能为群众提供切实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