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作出表彰决定,授予新密法院“集体二等功”荣誉称号。
2012年,新密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以绩效考核创先争优为统领,以提高审判质效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队伍、提素质、树形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2012年度绩效考核中,新密法院整体工作在全省163个基层法院中位居第11名,在郑州市13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并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