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农民工或者是学生,各自干着各自的事情,平时与人友好相处,生活风平浪静。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月有阴晴圆缺,灾祸有时会突然降临,让原本平静的生活出生翻天覆地的改变,致使我们一筹莫展,生活陷入危机。但是,值得庆幸的是,在我们危难、绝望的时候,碰到了一名人民的好法官,是他,把我们当亲人,甚至比亲人还要亲,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解决困难,使我们重新获得了平安和谐的生活,这名法官就是新密市人民法院技术管理科赵焕亭法官,我的亲人呀!
我叫吴根上,住袁庄乡姚山村,两年前,我的儿子出了交通事故,我到新密市法院起诉。因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不予配合,没有给我们支付医疗费用。我自身生活在山区,经济条件有限,但有不能眼看着儿子在病床上挣扎,只能通过借高息贷款为儿子看病。在诉讼过程中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让案件以最快的进度进行。要对我儿子的伤残情况进得鉴定,我提出申请后案件转到新密市人民法院技术管理科赵焕亭法官受理了我的案件,他知道我的情况后,当时就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联系,但对方依旧不予配合。因为选定鉴定机构必须要通知到对方,不然不能进行选定。但是对方不配合有意拖延时间,这样就对我增加了经济上的负担,因为我借的是高息。在我心急如焚的时候,赵法官提出不行我们就去对方当人事家中进行通知。赵法官的话让我看到了希望。赵法官不顾天气炎热,驱车和我们来到了对方当事人家中,但是并没有找到当事人,赵法官又通过与当事人家人的耐心寻问中知道了当事人现用的电话,赵法官又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进行长达半个多小时的联系,最终说服当事人接收了通知。从而让我们的伤残鉴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鉴定,也减少了我的经济负担,让我由衷的认识到了新中国下的共产党员。案件结束时,我握着赵法官的手由衷的说:“赵法官你不只是救了我儿子的命也救了我们全家呀!你就是我们的亲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