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国徽,身着法袍,无不彰显着法官的威严,也足见法官在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活生生的正义”——这是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法官给予的生动定义。
说起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庭的法官马坤坡,知道了解他的人,没有不竖起大拇指的。他参加工作以来,兢兢业业,廉洁清明,始终恪守着“以公心保证正义,用大义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秉持着“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干净做人,务实做事”的人生信条,得到了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他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作为原则,把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作为其追求目标。在原告陈鸿斌、杨育红与被告冯莉诺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他在接手案子之后,第一时间摸清案件情况。
原被告、被告双方于2010年6月1日签订了青春宾馆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位于新密市东大街49号的青春歌舞厅内部的青春宾馆。承包期限暂定为12年,自2010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止。承包金每年50000元,并由原告在每年5月1日前支付给被告。原、被告双方约定了违约条款,但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原告于合同签订当日2010年6月1日向被告支付了当年的承包金50000元,之后对承包的青春宾馆进行了装修,购买了电脑、电视、床,安装了监控等,办理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共投资60000多元。当原告向被告支付了50000元承包金后,被告无理取闹,要求原告不得继续经营承包的宾馆,并将宾馆大门换了锁锁上,将原告赶走。在了解了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诉讼证据之后,马法官进行了连续地奔走访问。在案子审理期间,当事人曾屡次有意给他送礼品,都被他义正词严的回绝了,最终通过秉公办理使双方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一名在法院工作的老同志,马坤坡法官深有体会,面对各种各样的人面与情面,想要严格执法、秉公执法,确实很难。然而,从事审判工作这么多年以来,他坚守信念,坚持司法公正,坚持原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害,始终保持其本色。
最后,愿马法官老当益壮,在审判工作中做出新的业绩,坚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践行司法为民,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