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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骥伏枥志不渝,公正司法为人民

  发布时间:2013-04-10 09:19:27


    王海彬同志,男,汉族,现年58岁,1989年调入法院工作,在政法战线上已摸爬滚打了四十个春秋。2003年调入审监庭工作至今。四十年来,王海彬同志始终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经办各类大小民事案件多达上万件,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铺就了一条不断寻找和谐,勤恳办事,踏实做人的印证之路,在本职岗位上完美体现了一名法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得到了当事人的尊重和爱戴。

    一、强理念,树意识,牢记司法为民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王海彬同志在工作中时刻牢记这条行为准则,把人民的利益永远都放在第一位。在审理案件时,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没有丝毫埋怨,始终谨记自己是一名人民公仆,是法律的维护者,应时刻坚持司法为民,执政为民的司法理念,让当事人满意,让组织放心。如他曾承办的李卫国诉新密市二七煤矿债权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他针对相关证据,向双方讲明利害关系,分析案情,并适时予以调解,最终定纷止争,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在王海彬同志看来,既然选择了审判员的工作,就应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到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在平凡的岗位上为人民法院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长期以来,王海彬同志身体虽然不适,但为了更及时优质的完成案件,他经常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选择在办公室孜孜不倦的审阅案卷。同时王海斌同志的爱人身体也不是太好,但是作为一名丈夫,他却十分自责,因为案子急,任务紧,他没有更多的时间陪在爱人的身边照顾她,尽一名丈夫应尽的责任。王海斌同志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不管如何苦,如何累,我都始终牢记法律是庄严的,国徽是神圣的,咱就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当事人满意了,才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好了。

    三、钻研业务,以法释理

    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更好的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王海彬同志牢固树立学习则强,学习则胜、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调入审监庭工作后,王海彬同志认真揣摩分析当事人的心理,运用自己日常积累的业务知识,针对当事人的疑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证据和事实为当事人解疑答惑,使当事人能够得到一份信服的判决。也正是因此,自调入审监庭工作以来,王海彬同志经办的民商事再审案件无一引发上访或信访,经住了群众和上级部门的检验。

    四、真心实意交朋友,化解矛盾止纷争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近年来,各种民商事案件逐渐增多。这类案件中各种矛盾相互交织,不安定因素无处不有。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当事人涉法信访,严重影响社会和谐。而王海斌同志在承办此类案件中,能够做到以心交心,以理服人,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如在原告陈万仓、司德欣债务纠纷一案中,王海彬同志多次与原被告倾心交谈,分析案情,研究证据,并且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与配合,最终这个案子得到了圆满解决,化解了一起矛盾,也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虽然王海彬同志已五十有余,但他仍想为人民,为党多做一点事,希望把有限的时日投入到无限的工作中去,在政法战线上再立新功,书写更加亮丽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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