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院曲梁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得知被告郭某在煤矿上班,经常下矿挖煤,不能随身携带手机取得联系时,该庭书记员闫文红和张洧铭决定亲自去被告家一趟,一方面送达文书,另一方面看能否做一下调解工作。
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被告郭某的家,郭某的母亲抱着孩子坐在空旷的院子里,闫文红坐在老人身边和她拉起了家常,之后她委婉地向老人说明此行目的,郭某母亲脸上露出了些许无奈,她虽知道儿子和儿媳吵架生气,但万万没想到会闹到起诉到法庭离婚的地步。
然而,当我们准备让她签收法律文书时,她却一口回绝,身边的老乡也是你一言我一语:别签,签了就完了,你儿子就离婚了!听到这些话,老人态度更加坚决。
见状,闫文红和小张并没有气馁,反而另辟蹊径,开始给老人及周围的乡亲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基本的法律程序,借机开展一次微型的法制宣传教育。闫文红用尽量质朴的语言告知乡亲们:被告签收文书只是被告知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主审法官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并不是说谁签了送达文书就代表谁输了,我们首先要进行调解,之后还可能开庭审理,而后会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和查明的案件事实,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后给出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
经过耐心的讲解和劝导,村里的百姓对这些曾经神秘莫测的法律知识有了基本了解,“没想到法律还怪合理哩,不是欺负老实人”,“这样的规定,中”,“辛苦你们了啊”,看着乡亲们这样说,老人也想通了,顺利地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