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密法院利用以新密市委政法委为总枢纽,法、检、公、司“四长会议”为协调机制的打击拒执犯罪联动平台,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迅速执结一起执行案件,执行款项146000元。
被执行人许某长期躲避债务、隐匿财产,拒不偿还新密市石化供销公司欠款155600元。法院查明,2012年因改造拆迁,许某获拆迁赔偿款169974元,并于同年7月、9月将拆迁赔偿款全部取走。
被执行人许某明显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月20日本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日新密法院执行干警兵分三路:一路由副院长带队到公安局法制科积极协调工作;一路由执行局长带队到派出所协调出警工作;一路由刑事庭与检察院进行对接。公检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公安机关连夜派出干警奔赴平顶山,并于5月21日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抓捕归案,许某归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新密市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启动直诉程序,于 5月24日向新密法院提起公诉。
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强大压力下,2013年6月1日被执行人许某与申请执行人新密市石化供销公司达成和解并当日执行完毕,至此,本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