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之间闹些矛盾起点争执,对小孩子来说也许是件稀松平常之事,作为父母理应该出面制止、批评教育,可却有这位一位父亲,不单袒护儿子,还亲自出马替儿子出气,打伤儿子伙伴。近日,新密法院受理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2年10月6日,被告李建军(化名)的儿子李小锋(化名)在新密市袁庄乡某网吧与其他伙伴发生矛盾,随后李建军赶到现场,到后他不是调和矛盾,制止事态的发展,而是伙同其子对“欺负”其子的其他三名未成年人大打出手,并将三人打伤。
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后,遂对李建军作出拘留十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民事赔偿问题经公安机关调解无效后,受害人诉至法院。在审理中,李建军认为其儿子受“欺负”在先,且其已被公安机关拘留,为此不愿意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李建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被告李建军及其儿子故意伤害原告身体致原告受伤,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被告李小锋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原告损害,其侵权责任应有其监护人李建军承担,故本案被告李建军作为被告李小锋的监护人及直接侵权人,应对原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遂判决被告李建军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及住宿费等共计10821.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