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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矛盾殃及腹中胎儿 法官调解弥合婚姻裂痕

  发布时间:2013-06-14 15:59:16


    近日,新密法院超化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一场本是大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却殃及腹中无辜的胎儿,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楚某和冯某系夫妻,二人育有一个女儿,十一岁。二人的矛盾源于婆媳关系不是太融洽、男方重男轻女思想较严重。妻子冯某第二次怀孕几个月后,楚某的母亲带着冯某做检查,得知怀的是女孩后,便一脸的不高兴,后来冯某住院期间,楚某也不去医院照顾,冯某一气之下做了引产手术,并住到了娘家。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夫妻双方的调解工作,对他们讲:“你们两个结婚时,对未来肯定是有着美好憧憬的,肯定是想夫妻恩爱,白头到老的,闹到今天的地步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应该首先从自身找原因,不要把责任和过错都推给对方。作为男方,不应该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事实上女孩长大后对父母会更贴心,再说生什么不是女人自己能决定的。作为女方,没有权利私自打掉肚子里的孩子,扼杀二人共同的小生命。遇事两人应该多交流多沟通,相互包容,这样才会在出现问题和分歧的时候,及时地去化解矛盾,否则的话只会使矛盾逐步升级”。

    听到这里,冯某当即哭着说不该一气之下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不该因为一点小事就和婆婆闹别扭,不该住到娘家不回来。楚某也承认对妻子关心的少,自己不该有重男轻女思想,也没有从中协调和母亲和妻子的关系,自己和妻子之间根本没有什么太大的矛盾,这次也是因为冯某把孩子打掉,住到娘家不回,自己一气之下才起诉的。

    经法庭调解,夫妻二人最终言归于好,牵手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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