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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02 09:34:21


    新密法院围绕新刑诉法的实施,坚持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并重,不断强化程序公正意识,以宽严相济为指导,以法庭审理为中心,以证据裁判为根本,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落实刑事审判过程中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推动刑事审判工作不断提升。

    一是转变审判理念。深入领会和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量刑轻缓化和人文关怀融入刑事审判全过程,严格依据证据确认案件事实,敢于依法从轻。积极适用当事人和解程序,对社会危害较小、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严格按照新刑诉法规定从宽处罚,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充分开展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推进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刑事审判工作岗位职责》和《刑事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对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对刑事案件从收案审查直到案件归档的整个流程中的标准、时限、责任人逐一进行了细化,为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联络沟通。加强学习新刑诉法,在实践中摸索新方法。一方面加强与上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依靠上级法院的指导落实新规定,保证案件审判质量,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联络,对非法证据排除、证据的审核认定、缓刑管制的执行等共同研讨落实办法,促进新刑诉法的统一实施。

    四是强化监督巡查。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制度落实,让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实行庭长值周制度,对本周刑事庭审、案件审查、考勤签到、办公秩序等进行巡查,对违反制度的予以登记并作出处理;实行卷宗抽查制度,由内勤对归档案卷认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实行文书逐级审核制度,待发文书一律由审判长、副庭长、庭长逐一审批,发现错误当场纠正,连续出现同一错误的,严肃处理。通过这些监督巡查措施,有效提高了刑事审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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