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8日上午10时,新密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张福庄不服新密市公安局不予行政处罚一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石伟庭长一行四人,新密法院副院长王留成及法院部分干警对庭审进行了观摩。另外,新密法院还邀请了原告所在村部分群众参与了旁听。被告新密市公安局政委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整个庭审过程历时一小时四十分钟,合议庭成员、书记员以及值庭法警着装规范、仪表庄重、举止得当,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庭审结束,做到了程序得当、用语规范、焦点把握准确、节奏有条不紊。
这次庭审观摩是郑州市中院行政审判庭开展“庭审评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院强化队伍素质,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三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此次庭审观摩所选取的案件亦具有典型性、代表性。通过庭审观摩和庭后评议,旁听者一致认为,公开开庭审理是检验法官综合素质的“试金石”,亦是树立法院司法权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形式。
庭审结束后,参加此次庭审观摩的郑州中院行政庭领导对此次庭审过程进行了点评。对合议庭良好的精神面貌,规范的庭审过程提出了表扬,亦对法官如何进一步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提出了要求,对我院今后的行政审判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此次行政审判庭审观摩活动的开展,丰富了法官庭审知识,提升了法官庭审技能,规范了庭审过程,提高了干警业务能力,进一步促进了我院行政审判质量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