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高院、郑州中院部署的“刑事两规范”活动中,新密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总结刑事审判工作经验,自5月份以来,在刑事裁判文书制作上制订推行了“三查八对”审核方法,有效提高了刑事裁判文书质量。
“三查八对”审核方法,即要求案件承办法官在制作刑事裁判文书过程中要从三个主要方面和七个关键节点上进行严格审核,避免裁判文书出现瑕疵和错误。“三查”,即案件办理中要认真审查案件程序适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审查案件各个阶段是否遵守法定期限、审查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八对”,即在制作刑事裁判文书时,要对照文书字体和案号、对照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强制措施、对照审判组织形式和人员名称、对照适用简易或普通程序的文书格式、对照案件中所列证据与查明事实是否对应、对照被告人辩解辩护意见是否进行查明认定、对照被告人的量刑情节是否全部展示、对照法律适用条款是否正确齐全。
裁判文书,是法院审判活动的最终成果,是案件结论的集中展示。裁判文书是否格式正确、内容详实、论理充分、适用准确,直接影响到人民法院在社会和群众中的权威和尊严。通过“三查八对”工作方法的推行,新密法院紧紧把握住裁判文书这一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关键环节,采取书记员、承办法官、审判长、庭长、院长五层把关、逐级问责的工作方法,文书质量不断提高,并推动了刑事审判工作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