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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四个强化”改进司法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3-09-05 10:16:56


    为落实郑州中院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要求,为深入开展新密市委部署的“一学三促”活动,新密法院从四个方面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转变司法理念,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更好的服务群众。

    强化司法理念,转变司法作风。大力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警树立司法为民、司法利民的宗旨意识,增进群众感情,真正把群众当亲人、当朋友,将案件的审理过程变成干警和当事人感情交流的过程,杜决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以及冷、硬、横、推的衙门习气,切实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对待每位来访者和当事人都要彬彬有礼,在审理每一起案件时都努力做到“心放平、情况明、理说清、裁判公。”

    强化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行为。接待当事人态度不文明是司法作风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此,该院不定期组织干警观看《法官司法礼仪规范》电教片,开设司法礼仪讲座,要求干警从服饰穿戴、接人待物等点滴小事做起,引导法官形成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行为规范、礼节礼仪,以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信任。同时规定干警凡是因为工作作风被当事人投诉的,一经查证属实,立即调整岗位。

    强化庭审评查,规范庭审行为。庭审是法院向社会公开展示审判工作的窗口,也是诉讼过程中的核心程序,庭审活动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为规范庭审行为,该院强化庭审评查,定期和不定期对庭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出台了《法官庭审规范》,严格规范法官和书记员的庭审行为,大力倡导文明司法、高效司法、依法司法。

    强化廉政教育,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法官的廉洁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人民群众的关注,该院一直对廉洁司法常抓不懈,从教育、预防、监督、保障等多个方面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廉洁制度体系,形成了一套“不必为”的激励机制、“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同时定期组织干警观看《廉洁从政,从我做起》系列及相关廉洁教育案例,督促干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时刻提高警惕性,引导干警秉公司法过好权力观、人情观、金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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