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法院以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从审判实践的需求出发,积极探索创新诉讼调解机制,认真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邀请调解、诉讼调解为内容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力促庭外“握手言和”。该院在民事纠纷立案受理前,将一部分有望在诉讼体制外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到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会等单位进行诉前调解。
认真实行委托调解,淡化“官司氛围”促调解。根据个案的特殊情况,有意识采取委托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将案件委托给曾在诉讼前接待处理过该纠纷的工会、妇联、乡镇综治办等部门进行调解,促进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开展邀请协助调解,“有的放矢”促调解。对名誉权纠纷、医患纠纷等案情复杂、当事人矛盾激化的纠纷,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的有关人员参与调解,发挥他们的特长,帮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对涉及群众利益、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大、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的案件,邀请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助调解。
加强诉中、执行调解,“因案制宜”促调解。该院始终将调解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全过程,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地开展调解工作。另外,还大力推行上门调解、电话调解、“谈心”调解工作措施,尽力促成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