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这么多年,我以为你们早已忘了这回事呢。”被申请人王某说。原来在2003年的时候王某因做生意需要借了李某2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眼看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届满,李某多次催王某还款,但是王某总以种种借口拒还,甚至最后对李某避而不见。李某最后向新密市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经新密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偿还李某20万元,限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判决生效后王某依旧拒不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便立即去银行查询王某的银行账户,却一无所获。多次传唤王某到庭,他要么说在外地,要么说车坏在路上车等等借故拒不到庭。最后甚至连电话都联系不上了。事到如此,案件不得不走终结执行程序。
但是该案的执行法官并没有停止寻找王某的行动,每隔段时间执行法官都会到银行查询王某的账户,并于每年的过年过节的时候都去王某的家中看王某是否回来,十年以来一直没有放弃过。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次查询王某的账户时,查到了他账户上有25万元。
眼看躲是躲不掉了,王某便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义务并承认自己的错误,目前此案已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都被法官的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所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