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新密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和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深刻理解和领会司法公开的社会价值,不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切实做到裁判说理到位﹑释明指导到位﹑审判信息告知到位﹑判后答疑到位,以“四个到位”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
一裁判说理到位。法官应把握好三个关键,即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也即是裁判说理,事实要搞清,证据要搞实,法律适用要搞准。我院法官在裁判说理工作中以三个关键为指导,具体落实“五个做到”:全面查清事实真相,做到以事理说理;查明案件的整个过程,全面了解事实,灵活掌握运用法律,做到以法律说理;认真把握法律精神,做到以法理说理;了解日常生活习俗,做到以情理说理;权衡轻重,做到以重点说理。
二释明指导到位。我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审判工作中做到“四释明”。立案释明,设立专门导诉台,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资料,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庭前释明,针对个案的基本情况,承办法官仔细告知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义务,分析可能出现的裁判结果。庭审释明,承办法官加强诉讼常识指导,主动释明所涉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用通俗语言准确解释各种法律术语,保证诉讼活动的有序进行。判后释明,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裁判内容、认定的事实,让当事人胜负皆明。
三审判信息告知到位。我院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实施裁判文书上网,案件庭审直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开庭、参与案件听证、咨询和重大执行案件的监督。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向新闻媒体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及重大活动情况,在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方便媒体采访报道;举办“法院开放日”,每年定期邀请群众参观法院,与受邀群众座谈,安排旁听庭审等,通过采取系列措施,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
四判后答疑到位。在送达裁判文书时,承办法官要亲自到场,针对当事人的疑惑,认真解答对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的疑问,阐释当事人意见不成立的理由,解读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从源头上减少、预防涉诉信访,防止矛盾激化,提高服判息诉率,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