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七十多岁失去老伴的孤寡老人王某在新密法院执行法官的帮助下使原本较为复杂、困难的立案、执行、取款,结案手续变的十分顺利便捷。执行法官成了弱势申请执行人的贴心人,老人连声赞叹法官服务态度真的好,能不厌其烦的倾听询问,还主动帮其补办手续。
2014年2月,70多岁的申请执行人王某,一个人步履蹒跚的前来新密法院申请执行徐某偿还其老伴2000元欠款案,该案是新密法院作出的于2012年3月生效的判决。由于案件生效后不久王某的老伴去世,其两个子女均在在外地工作,不便回来,所以不得已,她单独前来法院申请执行。由于该笔债权属于其已去世的老伴,应当属于遗产。遗产依法应当由全部继承人申请执行,虽然她按照一般的程序拿来了自己的身份证、老伴的死亡证明、夫妻关系证明、判决书、判决生效证明、申请执行书,但尚缺少其子女的申请或声明放弃书。
经法院立案审查人和王某沟通,发现老人对法律程序几乎不怎么了解,如果让其补办相关的手续,可能会多跑好几趟路,也会导致她的子女来回折腾,如果让其请律师代理,2000元的执行标的也不值当。另外,该份申请书已临近到期,为了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执行局的领导研究决定,由执行三庭的李法官来负责帮助该当事人补齐手续,并全程监督督促该案的执行,尽快的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法官主动与王某的两位子女沟通后,立即帮其拟定放弃该笔债权声明,并向二人邮寄签署。完成立案后,和王某保持联系,帮其督促执行,向其答疑解惑,在承办执行法官积极主动的执行,“五一”过后,该案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王大娘在领取执行款的时候激动的说:你们法院的服务态度真好,年轻人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