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干警责任意识,提升办案效率,新密法院执行局于2014年5月19日召开了会议,宣布实施”周汇报、月总结”制度。
执行局以各庭室为单位,利用周一集中学习的机会,由执行员逐一对本人上周工作的内容、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向庭汇报,并对本周的工作制定计划。目的是查找工作漏洞,预防隐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月总结”是指每月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本月执结了哪些案件,哪些案件还没有执结,对超过三个月未执结的案件要说明未执结理由,由庭长指导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通过总结回顾,执行员之间形成横向的比较,以此来表扬先进,暴露并督促落后。局长要对每次例会进行巡查,并随时列席各庭例会。对发现的突出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局长和庭长负责包案稳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