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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践行群众路线 法官病榻前审案

  发布时间:2014-05-30 10:02:09



    5月26日上午,新密市人民法院岳村法庭在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病房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新密市刘某起诉离婚,此案原定于2014年5月13日在岳村法庭开庭审理。但刘某的家人5月6日向法庭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原来,刘某于2014年4月23日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短期内无法康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案可以延期审理,待刘某康复后再行开庭。法庭征求刘某的意见时,她称自己受伤住院其丈夫从未探望过她,她已经彻底对丈夫失望,现在其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为了结束这种状态,刘某强烈要求法院尽快开庭。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新密市法院岳村法庭决定采用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到了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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