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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少年审判“三审合一”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5-28 16:01:38


    新密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又名少审庭)自去年成立以来,实行少年审判“三审合一”的模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都由少审庭审理,以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审合一”在总体上强调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统一审判,具体到某一类案件又分别按照相应的程序审理。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上,少审庭注重“教育式审判”,在审判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教于审,惩教结合。

    一方面,在庭审中专门用一段时间,根据个案情况,有针对性地讲解犯罪的构成、量刑原则和有关刑罚条款,阐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另一方面,审判人员还同公诉人、辩护人密切配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前途教育,鼓励他们认罪服法,认真改造。庭审结束后,安排未成年被告人同老师、亲属进行交谈,以师生之情、亲属之情教育和感化未成年被告人。

    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上,少审庭注重“维权式审判”, 根据有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实体法律规定,法官依职权采取一切有利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程序措施,积极主动地保护未成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教育式审判”和“维权式审判”,体现了法律“无情”的一面,又体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体现了人民法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人文关怀。这种“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有利于把对少年的教育融入到行政、民事案件审理当中,从而促进少年审判体制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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