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扎根乡村,埋头基层;他淡泊名利,恪尽职守;乡村法官翟树全,案结事了,胜败皆服”这就是荣获2012年度法治人物“年度特别贡献奖”优秀法官翟树全。翟树全身处基层,他的事迹谈不上惊天动地,他的故事也未必能催人泪下,然而正是他的甘于奉献,一身正气、质朴无华,才让我们感受到了一名普通乡村法官的伟大。
学习先进典型,不仅要学其“形”,更要学习其“神”,即先进典型身上体现出的精神。翟树全身上折射出来的精神令同样身为人民法官的我们深深折服。23年来他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接受的方式调查事实,用群众明白的语言释法析理,用群众信服的办法化解纠纷。经过深入地了解,在翟树全身上体现了这样三种精神。
一是作为法官的职业精神。追求真理、捍卫公平、坚守正义是普通人对法官这个职业寄予的殷殷期望,翟树全把基层法官的工作看作是一个神圣的职业。翟树全常说的一句话:“在哈拉海镇,我是唯一一个家住在乡镇,戴国徽、穿法官服、吃皇粮的,我感到生活得很仗义,很有尊严。活得很开心、很幸福、很满足”。只言片语中却让人深刻地感受到他对法官这一职业充满了自豪感和责任感。这来源于他对这份职业的热爱,他身上体现了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职业精神,所以他才能赢得百姓的敬重,而且他从另一个全新的角度诠释了法官的职业精神。法律是刚性的、无情的,然而司法却应该是温暖而充满人情味的。翟树全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投入审判工作,用多年积累的审判技巧和法律知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注重弥补因纠纷而受到伤害的社会关系,用不偏不倚的工作态度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工作23年来,翟树全扎根基层化解矛盾,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没办过一件人情案。多年来,翟树全对3000多起案件诉前进行调解,审结各类案件2400多件,调撤率达90%。他致力于钻研调解艺术,针对不同矛盾的特点、不同的当事人,采取有效的调解方式开展工作,使许多反目成仇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时代精神。在这个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多元化的价值体系充斥于我们的周边。在价值观分化如此剧烈的当下,又该如何定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呢?翟树全精神体现了新时期我国基层司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从本质上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作为一名法官,翟树全始终甘于清贫,默默奉献。这也是广大基层法官状况的真实写照。他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坚持做到送礼不要、请吃不到,踏实工作,清白做人,坚守住了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翟树全说:“我虽然物质生活差了些,但精神上很富有。百姓信任我,活得有尊严。”他的清廉底气来自于严格依法办案,准确适用法律。他的清廉源于他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对手中权力的敬畏,对公正司法的孜孜追求。方志敏在《清贫》中有这么一段话:“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习近平总书记提倡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而翟树全身上首先带给我们正是这种朴素的生活以及与之伴生的艰苦奋斗精神。而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翟树全精神正是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正能量的表现。翟树全精神不仅在法院系统内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而且对于司法领域之外的各行各业,都有积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翟树全是新时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楷模,其精神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的体现。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学习翟树全精神活动的不断推进和深入,也是在向整个社会不断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当代中国的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讲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翟树全用自己的行动深刻地诠释了这一目标。翟树全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至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着想,心里始终装着普通老百姓疾苦,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肩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出了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翟树全的全部司法活动正是人民法院忠实地履行这一职责使命的一个代表和缩影。他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及时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把法治的种子播撒进黑土地,使其在广大的人民群众中生根发芽,让法律成为治理乡村、管理社会、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和方法,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公正,使法治的阳光照亮了这片黑土地,也照进了老百姓的心里。所以说在翟树全身上,法官的职业精神、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当代中国法治精神均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翟树全惩恶扬善,对那些不孝的、违约的、侵权的毫不留情,严肃批评教育,运用法律的手段制裁,惩恶的同时也就扬了善;他定分止争,法律是定分止争的实践理性,他办理的案件中90%以上是通过和解的方式调解解决的,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就是最好的定分止争;他促进公平,维护公正,法官定分止争不能以牺牲公正为代价,否则法律将失去威信,翟树全在调解的过程中,没有忘记公正这个底线,在维护公正的前提下,让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他促进和谐,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谐、村子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他的辖区里,和谐成为一种风气,有矛盾通过法律来解决,通过理性平和的方式来解决。翟树全身上体现了三个统一:本份做人和公道做法官的统一,踏实做事和公正办案的统一,道德良知和法治追求的统一。
翟树全的事迹平凡而有伟大,平凡是因为他和我们一样从事着同样普通的基层法庭审判工作,伟大的是他将这份平凡演绎出了别样的精彩。“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人民群众是我们所有力量的源泉,只有深深的根植于人民群众这片沃土,我们的理想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翟树全的事迹告诉我们,扎根基层,一样能追求自己的人生梦想;扎根基层,一样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扎根基层,一样可以大有作为。
翟树全犹如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从他的身上,我认识到法官的青春不仅要有飞扬,还应有根植于泥土的责任和担当,唯有如此方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