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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活动

  发布时间:2014-06-12 10:28:21


    为找准查实“四风”和不认真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抓紧确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批问题整改清单,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奠定基础,日前,新密市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对在本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中间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该院要求,此次自查自纠活动采取“一对一、一对多、面对面”等多种形式,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一把手”与每个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督导组与班子成员必谈。同时,该院还要求各党员领导干部做好“约谈”工作,即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通过谈话,了解谈话对象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了解谈话对象对本院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掌握谈话对象对本院党组织的期待和需求,虚心接受谈话对象的批评,在积极发现问题、促进问题整改的同时,营造精诚团结、和谐干事的良好氛围。

    新密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深入排查、纠正和解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和潜在性问题,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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