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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之祸,实乃人之责

  发布时间:2014-06-23 16:05:07


    很多乡村百姓或者一些废品收购站都有养狗的习惯,为的是能看家护院,但是,如果出现狗咬人的情况,应怎么区分责任,怎么进行赔偿?

    2014年6月11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判决由被告陈楼赔偿原告李银召各项费用共计17182.9元。

    现年61岁的李银召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刘沃村人。2013年8月8日,李银召在曲梁镇蒋坡村赶集买菜期间,因肚子不舒服,情急之下赶往河南省新密市河南省新密市曲梁乡蒋坡村人陈楼经营的废品收购站角落盖的一间厕所方便,因为着急且对地形不熟悉,加之该废品收购站没有院墙,误入废品收购站内,被陈楼饲养的狗咬伤腿部。随后在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新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治疗,期间陈楼向李银召支付过1000元钱,因对责任承担发生争议,拒不向原告支付赔偿。原告李银召遂于2013年10月10日诉至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3万元。

    而被告陈楼辩称:原告被咬伤时,其不在现场,并且自己饲养的狗一直都是拴着的。原告被自己饲养的狗咬伤,是因为原告存在过错,与自己无关。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李银召被被告陈楼饲养的狗咬伤,有原告提供的证据予以证明,且被告对其所饲养的狗将原告咬伤的事实予以认可。被告饲养的狗虽然是拴着的,但其在临街且未设院墙的废品收购站饲养狗,又未设警示标志,原告是在着急方便且不知被告废品收购站内养有狗的情形下,误入被告饲养有狗的废品收购站内,原告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被告对此亦无证据予以证明。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3万元,但其仅提供了新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票据5张,计3688元;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票据2张,计11224.9元;住院时间自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9月6日,共计30天,住院期间护理费参照河南省上年度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平均工资25 338/年,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30元/天、营养费10元/天,计3270元,共计18 182.9元,扣除原告先前支付的1000元钱,共计17 182.9元法院予以支持,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因原告已年满60周岁且未提交相关收入证明,故对其请求的误工费不予支持,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原告未提交相关证据,法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判决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陈楼赔偿原告李银召各项费用共计17182.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狗伤人”事件中,追责有法可依

    “关于动物伤人的案件中,如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新密市人民法院法官张海涛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的《民法通则》也有类似的规定。张海涛说,如果被狗弄伤的人受伤是因为其挑逗狗引起的,那么狗主人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但是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据。

    此外,外省也曾有因“狗咬人”判处饲养人刑罚的案例。张海涛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把栅乡六犋牛村住户康某饲养的3只恶狗追咬村民,致1名男童死亡。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康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如果狗主人在主观上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但具有过失,如明知自家的狗在公共场所可能发生致人受伤的后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看管好,以致发生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则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狗咬伤后,保留和收集证据重要,还是先处理伤口重要?

    对此,郑州市人民医院主治医生稽朋朋介绍,由于狂犬病毒感染后潜伏期可长达数年,一旦发病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因此,被狗等动物咬伤的人如果有条件的话,应该先对受伤部位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伤口处理得越早越好。可以先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数分钟,再用碘酒或酒精涂擦伤口。只要未伤及大血管,尽量不要缝合,也不应包扎,而应尽快接种狂犬病疫苗。

    被狗咬伤后,保留和收集证据也很重要。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于冠军说,目前,动物致人损害导致的赔偿纠纷越来越多,有的当事人难以找到有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因而败诉。于冠军说,在确定举证责任分配上,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也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除非狗主人有证据证明,动物致人损害是因为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于冠军说,2010年7月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明确并加重了宠物饲养者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于冠军介绍,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饲养动物的主人,除非自己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都要担责。而《侵权责任法》遵循的是对侵权结果进行填补性赔偿的原则,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失。因此,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的8种承担责任的方式,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该法还明确了动物主人无法免责的两种情形,即“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以及“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论受害人是否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被狗咬伤后,当事人能否起诉将狗处死?

    对此,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朱艺枝说, “依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包括《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看,这个请求是不能获得法律支持的。”

    朱艺枝说,“肇事狗在本案中只是一个物,不是活生生的民事主体,只能作为民事活动中一个物来看待,不能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朱艺枝说,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动物只能作为物来对待,动物并没有民事主体资格。

    朱艺枝介绍,目前个别国家的法律上有突破,虽然把动物归在物的范畴里,但是作为特殊的物来对待,动物是有生命的物。如果把动物作为权利主体,那判定动物承担民事责任就符合法律规定,但目前我国是不承认动物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

    “对动物赋予民事主体资格后,其地位就会提高,滥杀动物、虐待动物都会构成违法甚至是犯罪,这就会出现新的问题,所以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赋予动物民事主体资格的呼声还未予以认可。” 朱艺枝说。

    对有些当事人提出处死肇事狗的要求,朱艺枝认为,从受害者的角度来说,这些当事人的要求可能看起来合乎情理,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说也有问题。人类现在处于高度发达、高度文明的发展阶段,动物也是一种生命,如果造成侵权,应由管理人或者饲养人对受害人进行安抚或者补偿,如果因为受害就要求把动物处死,这等于是一种复仇,不符合现代文明的要求。“从人道主义方面来说,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要求处死肇事狗的诉讼请求。”

    确有狂犬病 狗咬人会被处死?

    北京和外地都曾发生过烈犬咬人致死的案例,如果发生这类惨剧,恶犬难道真会“逃脱法网”?

    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重庆发生了一起烈犬咬死人的事件。某别墅内两只分别名为“巴顿”和“来福”的犬攻击了一位客人,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后未能挽回生命。因之前该别墅就发生过烈犬咬人事件,为了防止悲剧再次发生,当地警方与犬只主人多次交涉后,对两只犬实施了安乐死。

    对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赵军胜介绍,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饲养宠物咬伤他人如何处理的法律、法规,只是一些地方性法规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但仅限定在宠物存在饲养没有合法手续,或者携带其他重大的疾病等情形。在这种情形下,受害人要求处理存在问题的宠物犬,应由政府行政机关等部门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理行为。如果相关部门对此不作处理,属于行政诉讼中关于行政不作为的问题。所以,受害人不能按照民事程序要求法院处置有问题的宠物,而应该先走行政解决的途径。

    养犬管理部门介绍,按照相关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依法采取扑灭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其实,咬人的宠物犬多数是“无辜”的。赵军胜法官介绍,在大多数“狗咬人”的官司中,狗咬伤他人,主要是由于主人未尽到看管的责任。因此“狗之祸,实乃人之责”!

    赵军胜法官介绍,饲养宠物致他人受伤,在民事上属于特殊侵权行为,主人需承担民事责任,但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是养犬人故意驱使宠物伤害他人,则根据《刑法》以及《治安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以实际情况中管理者的行为状态,认定管理者是属于过失还是故意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据此认定其是否构成犯罪。情节较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处理。因此,作为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和约束,防止对他人的伤害,只有这样,才不会让主人或者宠物受到法律的惩罚。

    近期,气温较高,宠物脾气变暴躁,很容易伤害人。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于冠军提醒市民,夏季一定要注意观察宠物的异常反应,同时尽量减少与宠物亲密接触,以免引发不必要的伤害。

    相关链接

    外国宠物犬伤人怎么办

    在英国宠物犬的脖子上都挂牌写明主人姓名、住址,否则将作为无主犬收容,伤人的犬如被鉴定富有攻击性,还将被处死。

    美国纽约有《恶犬法案》,禁止豢养对人进行无故攻击、致人伤残或死亡的所谓恶犬。如果一只犬已被认定为恶犬,主人没有严加防范或处理,导致该犬再次咬伤、咬死他人,犬主人将被判入狱3个月,同时罚款1000美元。

    新加坡规定,养猛犬的主人必须为其豢养的犬只投保10万新元的第三方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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