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南新密的小静与刘彬于2008年登记结婚,当年10月生育一女。后因双方关系不和,于2010年9月在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每季度一付。但直到2014年5月,作为孩子的父亲刘彬分文未付,无奈,母亲小静向新密法院申请执行。
新密法院执行局收到此案,立即启动绿色执行通道,即庭长负责、快速执行、优先执行。6月3日该案执行法官李庭长传唤被执行人刘彬到庭,责令其申报财产及一年来的收入情况,向其说明,如有虚假申报则将采取罚款甚至司法拘留措施。但其仍不配合,说名下没有财产,也没有收入,靠父母生活。经李庭长向申请执行人小静了解,刘彬现在和父母做药材生意,名下有房有车,但存款已被转移。经核实,刘彬的确存在转移财产行为,6月20日,新密法院决定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和司法拘留,在面临进入看守所的压力下,其父母当天便将这四年来的抚养费13000元交到法院,并缴纳了罚款,法院遂依法对其解除司法拘留。
6月23日上午,当小静在拿到执行到位的抚养费时,十分激动的说:我这几年经常向其索要孩子的抚养费,但其都是躲着不见,一分钱也没要到,经向律师咨询,这才向法院求助,申请执行,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给执行到位了,真打心眼里感谢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