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庭审视频直播是人民法院增强司法透明、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法院推进司法公开、落实阳光审判的一项重要举措,新密市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规范网络庭审直播,让司法更加公开透明。
开展宣传。鉴于当前网络、电视、报纸对法院庭审直播的报道很少,导致庭审直播的关注度不高,为此宣教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当地报社、广播电视台联系,完善重大案件定时发布制度,配合新闻媒体对庭审直播案件采访。建立微博、微信、微视等三微一体宣传平台,利用新兴平台大力宣传庭审直播,扩大庭审直播知名度和影响力。
划分类别。当前各地法院推进庭审网络直播是大势所趋,但是对什么样的案件可以进行网络庭审直播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样就导致在直播管理、当事人相关权利保障等方面存在隐患。因此,该院在案件选取上,倾向于选择可以公开开庭审理的,具有典型性、新颖性、代表性且与民生密切相关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直播,涵盖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对法律禁止公开审判的案件或者涉及社会公序良俗、公共秩序或者国家安全、当事人生活隐私等情况的案件不能进行网络直播。
加强培训。在庭审直播平台运行之前开展培训,加强法官的司法礼仪培训,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增强掌控庭审直播的能力,确保庭审直播无误。加强直播工作人员培训,提高视频、音频、图片、文字处理能力,确保直播准确、及时。
借力科技。加大法庭的科技含量投入和建设力度,配备专业人员全程监控庭审直播的过程,确保设备运转正常,直播画面清晰、音质流畅。注重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将庭审直播的内容与司法公开需要的内容进行比对,选择需要的信息进行公开,而对当事人其他个人信息做必要的技术处理。这样做既不会影响司法公开,又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