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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整合资源解群众心中“疙瘩”

  发布时间:2014-11-03 11:07:04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转型和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大量民事纠纷涌入法院。今年,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利用社会各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一是构建“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化解矛盾。针对当前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这类行业特点明显、专业性强的纠纷,组织成立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三支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调解纠纷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法院基层庭室与其辖区内调解组织的沟通、协作,派驻法官指导突发性、群体性纠纷的调处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调处矛盾纠纷信息,总结经验教训,形成调处纠纷的合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外。

    二是将调解协调贯穿于案件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实行审判执行一体化,化解矛盾。在立案审查、开庭审理、庭审后宣判前、执行中各个阶段,结合具体案情,为当事人创造调解、和解机会,用质朴的本土语言适时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充分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释法答疑常态化,化解矛盾。将释法答疑工作法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始末,在立案、送达、庭审、调解、宣判过程中,针对当事人的提出的疑虑,就办案程序、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案件事实的认定、裁判理由用当事人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答,以及时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晓之以理,释之以法,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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