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新密市执行局执行二庭的两位法官驱车几百公里,为一起案件的执行申请人拿回千余元执行款,同时还为其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使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在去年9月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被执行人罗某因驾驶无号牌大货车与申请执行人苏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申请人苏某四级伤残而承担赔偿义务。
因为被执行人罗某患有多种疾病,家庭比较困难,没有能力赔偿苏某。拿不到赔偿款的申请执行人苏某情绪非常激动,认为法院对她的案件不负责任,不断地跑到法院吵闹。法官多次耐心地向她解释说明,安抚她的情绪,同时为她申请司法救助。
为促成案件的顺利执行,化解双方矛盾,保障申请人苏某的基本生活和后续治疗,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协商,并邀请当地的村委会参与调解。
通过对当事人不懈的做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罗某一次性支付4万元给申请人苏某,并由法院对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2万元,申请人苏某同意本案终结执行,并息诉罢访,该案最终顺利执结,既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同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