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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苦口婆心 执行款里取出保命钱

  发布时间:2014-11-19 15:53:40


    2014年的立冬,北风渐紧,寒气日浓,在新密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空气中充满了火药味。一名皮肤黝黑的壮实小伙脸色通红,时而大声叫嚷,时而用手拍打椅子扶手,在小伙子对面坐着一名身着黑色风衣梳着精致卷发的中年妇人,简单地说几句话后便转头看向窗外,目光始终不与小伙子接触。脸色沉静的执行法官在茶杯里续上茶,思考着下一轮的协商。在氤氲的水汽中,事情回到了两年前。

    李某是个很有经济头脑的女人,在新密市城区开办了一家超市,生意相当不错。2012年,李某在市中心租下一层近500平方米的门面房,准备再开办一家大型超市。由于房租很高,李某一时筹措不到,便四处举债,其中便想到了高中同学赵某。赵某在县城干律师多年,积蓄颇丰,高中时就和李某住一个寝室,毕业后双方经常往来,此时听李某信心十足地介绍超市的发展前景,再加上2分利息的高额回报,便爽快地借给李某20万元。

    孰料李某举债过多,而且都是高息,新超市没开张多久就发生资金链断裂,只还了赵某5万元,便陷入困境。债主逼得紧,李某的超市被迫关门,她本人也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跑路”了。出于职业敏感,赵某向新密法院起诉李某和其丈夫周某,要求二人偿还15万本金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由李某及其丈夫周某共同偿还,判令二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赵某15万元及利息、诉讼费。因二人没有如期偿还,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周某在新密市某单位上班,月工资三千多元,执行法官扣留了其工资收入。周某素有高血压,老婆的超市生意垮掉后,他就没有笑过,后来老婆逃债,赵某又起诉,周某觉得人财两空,朋友关系也断送了。后来得知工资被法院扣留了,周某心情日渐抑郁,血压持续走高,几个月后便突发脑溢血住院,医生通知马上做手术。周某的儿子周小某才从部队转业在某机械公司工作,便忙着父亲治病的事情。由于手术费较高,周家一时拿不出来,周小某向法院申请从周某冻结的工资中取出一部分用以治病,但赵某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执行法官认为,如果按照按照判决书强制执行,不给被执行人留出治病的费用,可能会导致周某因无钱治病而瘫痪或死亡,即使周小某勉强从别处借得了医疗费,两家恐怕会结下仇恨。即使不考虑社会效果,从法律上来说,生命权、生存权大于债权,应当优先考虑。思路定下来后,法官耐心地与赵某长谈,希望她念及同学情分,给周某留一条生路。但赵某坚持说周家不缺这点钱,周某肯定还有积蓄。执行法官讲,如果周某这次病死了,他的工资就没有了,你还能得到什么?赵某始终声称周某隐瞒了财产。

    执行法官最后划出红线,告知赵某,按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必需的生活费用不能冻结,法院可以从周某的工资中为其保留一部分医疗费用。赵某此时提出,如果周小某提供担保,可以从周某的工资中支取2万元的医疗费。周小某当场同意,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周小某为其父亲周某提供担保,如周某不能偿还债务,周小某每年向赵某偿还4万元。周某很快得到了2万元的手术费,得以顺利治疗。目前当事人双方对处理结果都很满意,执行和解协议得到很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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