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拖延执行,提高执行效率,尽快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新密法院以健全执行局管理制度为抓手,全面提升执行力度。
一是强化执行流程管理,要求案件承办人员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节点控制要求办理案件。对超期限未处理完毕的程序,由综合处向承办单位发出黄牌、红牌提示,实行局、庭长督办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员说明超期限的原因和理由,全面提升执行质效。
二是实行限期执结制度,对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在执限期内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执结的,局、庭长约谈案件承办人员,采取“限时执行”或“换员执行”,并与承办人员的年终考评挂钩,提高执行案件承办人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充分调动执行人员主观能动性,提升执行队伍整体形象。
三是狠抓工作与纪律作风建设,将作风建设与形象提升作为执行干警的日常“必修课”,要求执行干警从规范着装、文明接待、执行款物管理等入手,树立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促进执行队伍形象提升;开展争当“执行标兵、办案能手”活动,奖勤罚懒,形成人人争当标兵的良好氛围,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