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偶艳遇意图财色兼收 终受骗损失巨额钱款

  发布时间:2014-12-25 09:48:17


    近日,新密法院受理一起通过QQ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曹某采取技术变音的手段冒充女性,以“借种生子”并支付巨额报酬的诈骗手段,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王某现金23.4万元。

    2014年3月份,50多岁的被害人王某在繁忙的打工之余使用手机     QQ上网聊天,搜索过程中偶然间发现了一个网名“真情相约”的网友,在其个人资料中写道:“本人葛晴,28岁,皮肤白皙,风情万种,寻有缘男士共孕,条件满意,速汇80万定金”,并附有联系电话。王某闲来无事即与这一自称叫“葛晴”的人聊开了生孩子的话题。聊来聊去,两人打得火热,第三天,王某就向资料上的联系电话打通了电话,电话中的“葛晴”女人味十足,向王某称其丈夫因意外不能生育,其想找有缘人和她一起生子,事成之后愿出80万元人民币,并称对王某很满意。听着诱惑的声音,想着80万元的回报,王某与“葛晴”多次联系。在此过程中,“葛晴”陆续以要见面礼、买保险、买衣服、接父母等种种借口要王某索要钱财,而王某为了得到这次“难得”的机会,多次向“葛晴”提供的银行账户上汇款23.4万元。直到2014年4月28日,存款花光的王某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向警方报案。

    经新密公安快速侦破,在江西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当曹某被带回时,王某才知道美女“葛晴”原来是一名37岁男人。曹某因嫌打工太辛苦,受人蛊惑起意诈骗。其先后购买了多台电脑、网卡、变音手机登作案工具,申请了20多个QQ号码,使用变音手机将自己的声音变成女声,诱使网络上的贪财者信以为真伺机骗取钱财。

    警示一:网络沟通不要轻信他人。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犯罪分子会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隐藏自己,骗取你的信任。

    警示二:不要有贪图便宜的心理。在近年来的诈骗案件中,很大部分与被害人贪图便宜而轻信他人有关系,最好不要相信无缘无故的好事会到自己身上。

责任编辑:吕淼霞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