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永远都是好戏连台的地方。今天,记者在新密市法院执行局听到了几天前发生在这里的斗智斗勇、跌宕起伏的一场执行舌战,结果,一起案件历经程峰回路转终于执结。
时间回到1月4日上午,新密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被执行人连某满不在乎地与办公桌对面的执行局副局长王松波对峙着。王松波当天一上班就接到申请执行人某银行的信息,称被执行人某公司的副总经理连某刚回到公司办公室。闻讯,他马上带上两名法警,把连某带到法院。连某久经商场、深谙法律,常和法院打交道,对于执行法官带他到法院不屑一顾。
王松波告知连某,因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法院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连某质问:“我没有拒不履行啊,你们查封的有公司的房产,还有我的汽车,你们可以评估拍卖,我都配合。”事实上,该公司的房产已经抵押给其他人,不足以偿还本案债务,连某的汽车被法院查封后,法院通知连某上交汽车,但连某以该车被朋友借走后联系不到为由,拒不上交。连某所希望的,就是让执行程序空转。
王松波问道:“法院判决让你承担责任,难道你不应当主动履行吗?消极应对难道就不是抗拒吗?擅自处分法院查封的财产,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你说找不到就完事了?”连某故作镇定道:“你们有证据吗?你说追究刑事责任就随便追究吗?”王松波看出连某做足了反侦查的工作,暗下决心必须拿下他,如果让这种人逍遥法外,以后还怎么执行?
在争论的背后,是当事人双方利益的考量。某银行因某公司没有按期偿还借款,便于2014年3月起诉该公司和作为担保人的副总经理连某,要求其偿还借款120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公司和连某都没有还款,银行于同年9月下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月29日,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连某和公司总经理冯某既未按期履行义务,也未到庭说明情况,直至11月20日,连某才向法院交纳了20万元执行款。鉴于连某消极履行义务,法院通知其将诉讼保全查封的车辆交至法院,但连某置若罔闻,依旧我行我素。12月,连某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手机关机,人也找不到。
4日下午,银行工作人员及该公司总经理冯某相继来到法院,为案件带来一丝曙光。看到冯某,连某顿时来了精神,公然当着法官的面和冯某商量对策,并调侃说:“老总,公司忙,要不我进拘留所体验体验生活!”
王松波让双方当事人进行谈判,至晚上七点,仍然毫无结果。王松波果断地向连某发出《拘留决定书》和《罚款决定书》,对被执行人连某拘留十五日,罚款一万元。
两天后,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连某在拘留所情绪失常,又哭又闹,并通过拘留所给单位打电话赶紧想办法让他出来。很快,冯某来到法院,自愿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冯某自愿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当日就按照协议还款35万元。银行对处理结果也很满意,于是申请法院提前对连某解除拘留措施。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1月9日第2版 记者基层蹲点日记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5-01/12/content_1208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