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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全面落实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5-06-18 08:55:31


    司法公开,将司法活动至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既可以增强法官的责任心、提高办案质量,又可以避免暗箱操作、枉法裁判等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和公正感。新密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将司法公开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努力实现全过程无缝隙公开。

    一是立案阶段,在诉讼服务中心公开立案程序、诉讼费用及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基本条件和程序、诉讼风险告知等内容;设立导诉台专人值班接待群众,解答诉讼咨询、提供诉讼指导,引导当事人诉讼;设立了大屏幕公示开庭公告、案件基本情况等信息。

    二是庭审阶段,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做到同步录音录像、笔录同步输出显示、数据同步载入服务器;通过新密法院网、院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刊登庭审公告,便于群众旁听庭审;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审限延长、中止、变更或追加当事人等事项,使当事人及时掌握案件审理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等旁听庭审,视察监督法院工作;全面落实裁判文书公开制度,裁判文书除了及时向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送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依法公开裁判文书,接收公众监督;认真落实判后答疑制度,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解答当事人的疑问。

    三是执行环节,在执行事务中心大屏幕上公开执行案件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将执行案件的立案、送达、强制措施、执行期限以及委托评估、款物发放、鉴定等纳入信息系统实施监控,强化执行监督,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建立执行信息短信发送平台,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就存在执行异议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借助淘宝网络平台,将涉讼资产上网拍卖,电子竞价,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拍卖成本,提高司法拍卖透明度和执行效率;在网上或报纸等媒体曝光拒不执行裁判文书的“老赖”,利用舆论促使其履行义务,推动一些案件的执行。

    司法公开积极回应了当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利于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法院各项工作,新密法院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吕淼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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