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苏法官的真诚与张法官的耐心让我们找回了婆媳间的亲情,谢谢苏法官、谢谢张法官。”原、被告双方谈起新密法院民一庭的苏中强法官、张双博法官赞不绝口。9月23日,经过先后四次的耐心调解,新密法院交巡法庭的苏法官终于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争夺交通事故赔偿款的纠纷案件,让一对反目的婆媳重拾亲情。
事情源于2015年6月28日,原告李某的儿子因交通事故不治身亡并获得26万元的赔偿款,但自己的儿媳刘某拿到26万元赔偿款后,婆婆与媳妇却因由谁保管赔偿款的问题闹到了法院。
婆婆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媳刘某返还赔偿款。面对这起特殊的纠纷,合议庭成员苏法官与张法官了解到李某与刘某之前关系相处的一直不错,还有不满3岁的孙子需要刘某抚养的实际情况之后,认为直接下判决将不利于缓和婆媳关系,更不利于孙子的成长,可能因此产生双方更大的矛盾,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由于双方住处距城区较远,传传唤她们到庭不方便,在与当地村委会联系后,驱车50多公里,苏法官与张法官先后四次到双方住处讲解法律知识及伦理道德,欲促使婆媳二人和解,重归于好。但由于笼罩在双方心底的痛苦一时难以消散,李某对刘某的信任由于儿子的去世而产生信任危机,双方都不愿意进行调解。
三次调解未果,苏法官与张法官分析了前三次调解未果的原因,决定以3岁的孙子健康成长为突破口又一次来到双方住处,组织双方协调,法官们从亲情关系以及3岁孙子的健康成长的角度做其思想工作,当日恰逢下雨,道路泥泞,看到鞋上、裤腿上全是泥巴的苏法官与张法官,使当事人触动很深,李某感动地说:“苏法官、张法官为了我家的事操碎了心,我失去了我的儿子,不想再失去媳妇和孙子,如果我们再不重归于好,就对不起你们的这番苦心。再说,我都一把年纪了,要钱有啥用,最后还不是得花在我宝贝孙子身上。”婆媳二人当即达成调解协议,即26万元赔偿款,由婆婆李某分得7万元,由刘某分得19万元。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法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