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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完善人民陪审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发布时间:2015-11-20 16:35:17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各种矛盾纠纷的增多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大量增加,已经成为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制约因素。法官作为利益纠纷和冲突矛盾的化解者,诉讼案件的暴增已经成为摆在法院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我院积极响应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完善司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节约了司法资源,赢得了群众点赞。

    一是选任专业陪审员。针对越来越多的专业性非常强的诉讼纠纷,如网络物流、医疗纠纷等,新密法院选任部分专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专业陪审员对涉案专业问题能够进行专业把握和准确判断,能够从非法律角度的理解案情,实现与法官专业化、职业化的优势互补,大大降低案件审理的难度,使案件认定的事实最大程度地接近真实,更好的解决了专业纠纷。

   二是扩大陪审代表性。在普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构建选拔推荐平台,选任一批在当地群众威望高又热爱人民陪审事业的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让当事人在感情上易于认同,在结果上易于接受。较好促进了矛盾的化解,较大程度上实现了调解结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提高陪审积极性。为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 “审而不议”的现象。新密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一是扩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二是促使全方位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工作中,极大的调动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责任编辑:付文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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