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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逃遁拒养病妻 细心法官多方维权

  发布时间:2015-12-28 09:46:14


    “二十多年的夫妻,他就这么不闻不问,最后还一走了之……”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申请人刘某正无助地哭诉着自己的遭遇。

    原来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是夫妻,两人于1992年结婚,2014年刘某被诊断患有抑郁症,张某渐渐开始对刘某不闻不问,甚至在将两人居住的房屋卖给亲戚之后就下落不明。这之后,刘某的病症加重,使其不能正常工作,在失去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她的日子越发难过。一怒之下刘某起诉到新密市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负担起夫妻间的扶养义务。2015年4月,法院判决张某每月支付刘某扶养费1000元。但“隐身”状态下的张某以消极抗拒表达了自己不愿履行义务的态度,致使案件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中,因张某下落不明,执行法官查找了其银行存款、车辆、房屋等信息,发现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获悉张某在社保局可能有退休金。经查询,张某社保账户上确有5000多元钱,于是执行法官及时冻结了该账户。为保证刘某的合法权益得到长期、持续性保障,执行法官去函社保局,要求社保局将张某的退休金划到法院冻结的指定账户,避免张某规避义务履行而使刘某权益受损。同时法官了解到,刘某因法律知识欠缺有些权益因超过时效而未得到保障,为避免刘某再次超过文书时效,细心的执行法官留下联系方式,并在时效到期之前对刘某进行了及时的提醒。刘某被执行法官这种事无巨细、发自内心保障当事人权益的举动所感动,特地来信赞扬我院法官真是“敬业务实、为民办实事、真心为当事人着想的好法官”!

   (法官提示:《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责任编辑:付文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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