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与司某原是生意上的伙伴。因资金周转不开,司某请求周某借给他30万元。借款到期后,司某却以公司破产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偿还欠款。后周某将司某告上法院,经新密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司某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周某欠款30万元,逾期不付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判决生效后司某仍拒绝履行,无奈之下,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与司某取得了联系,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其三日内履行生效判决。三日期满仍然无果,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执行。在对司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等财产进行查询后,法官发现司某在新密某小区有一套44平米住宅。之后在对司某发出的限期履行通知书里,法官告知司某如继续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将对其房产进行拍卖。司某仍然不配合执行法官要求。就在执行法官准备对房屋进行查封并进行评估拍卖时,司某告知法官房屋钥匙已丢,屋门紧锁,房屋无法进入。在此情况下,评估暂告中止,案件陷入僵局。经过了解,执行法官发现司某所称钥匙丢失为恶意编造的谎言,目的即阻止执行。了解情况后,法官向司某发出公告告知对方,房屋将于5日后被强制开启和评估。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正义,2015年12月9日,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邀请新密市检察院、物业公司监督强制执行工作,还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在开锁公司的帮助下,老赖司某房屋的门锁被打开,评估公司得以顺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