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食品安全非儿戏 以身试法必入狱

  发布时间:2016-03-15 15:01:11


    近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涉嫌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庭审中,被告人任某某泣不成声,他万万没想到只是因为卖了点包子自己竟然成为了被告人,还要被判刑。

    被告人任某某在新密市开了一家早餐店,为了使生意更好,想在早点中再卖点包子。听朋友说蒸包子和面的时候可以放一点香甜泡打粉,能够使包子更软,口感更好,于是2015年4月份,他从菜市场购买了一袋剑石牌“香甜泡打粉食品添加剂”, 重量是2.5千克,生产厂家是桂林市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袋内装的是白色面粉,价格是15元。塑料包背面上写着配料有:硫酸铝钾(无水物)47%、碳酸氢钠42%、碳酸钙6%、食用玉米淀粉、蒸馏单硬脂酸甘油脂小于等于2%、糖精钠0.3%、食用香精0.06%。他每次在和面时都会放一点泡打粉,一天能卖15笼包子左右。

    2014年7月份,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其店里检查时,已经将食品加工者不准随便使用色素和香甜泡打粉等事项对其进行过告知,后来还组织他们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时对不准使用香甜泡打粉做出了强调,培训结束之后为他们办理了上岗证。其也听朋友说过,香甜泡打粉里面含有铝的不能使用。但由于在包子中添加泡打粉会使生意更好,挣钱更多,所以大家蒸包子的时候都使用了泡打粉。

    2015年6月19日,新密市公安局民警前往其早餐店检查时,现场查获一袋没有用完的“剑石牌香甜泡打粉食品添加剂”及使用该泡打粉加工的包子十二个并予以扣押。经鉴定,公安机关在被告人任会奇店内查获的包子中,铝的残留量为190mg/kg,使用的香甜泡打粉中铝含量为4.3%。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明确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在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任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最终被我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任某某当庭表示要吸取深刻教训,不再做对社会有危害的事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老百姓的健康,历来是我们党和政府关注的民生重点,在食品安全问题上,谁敢以身试法,谁就要为此付出代价。

责任编辑:付文跃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