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我院的两位诉讼引导员利用工作的空闲时间,认真学习周日在郑州中院召开的《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理念及技能培训》会议精神,并在诉讼服务大厅进行实地演练。两位诉导员从着装礼仪、接待礼仪、引领礼仪、电话礼仪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练习。从坐姿到站姿,从表情到语言,从眼神到态度,都反复演练,争取以全新的姿态、专业的服务来接待当事人。
立案信访局局长郭胜利在观看了诉导员的演练后,对诉导员的这种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进行了表扬,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诉导员的重要性。诉讼服务大厅是法院的窗口,诉导员是群众来法院接触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诉导员的服务最大程度折射出了法院的形象。二是要提升诉导员的工作质量。诉导员承担着引导、分流、讲解说明、案件查询、电话咨询等一系列工作,诉导员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否,因此提升诉导员的工作质量势在必行。三是要求每位诉导员要善于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在接待当事人的时候,要能够通过简单的对话和换位思考把握当事人的心理,从而做到心中有预案,沟通有成效,工作有方向。在稳定当事人情绪的前提下,顺利开展工作,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四是要以规范诉导员工作为起点,推动诉讼服务中心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诉导员工作的规范化只是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一个点,要以点带面,加速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