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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2 08:31:35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抓紧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三倍增计划”,结合新密法院审判工作需要,经报请新密市人大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人数

本次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范围为医疗类、经济类、教育类、法律类、科技类和具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等人才共7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新密市行政区域内;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年满二十三周岁,身体健康;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从事妇女儿童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公民可适当放宽);

三、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况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公检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和执业律师等人员;

(四)一个公民不能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四、选任程序及要求

(一)公开报名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本辖区(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本辖区)公民均可报名;报名采取自愿报名与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民本人可以携带有效证件来新密法院报名,也可以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组织书面推荐报名。

1.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推荐的,由单位或基层组织负责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由单位或者基层组织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送(寄)新密法院政治处,但必须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并由被推荐人签名。

2.本人自愿报名的,由本人按要求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送(寄)新密法院政治处。

3.《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可到新密法院政治处513室领取或通过新密市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公告下载。

4.被推荐人、申请人应向新密法院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未受过刑事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二)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28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新密市人民法院政治处513室。

(四)联系电话:0371-69898082。

(五)联系人:陈  静159*****,陈小雨135159*****。

五、资格审查及任命

报名结束后,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以坚持善于做群众工作为选任标准,新密法院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和本人申请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

对于通过审查考核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将由新密法院院长提请新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并颁发任命书,同时向社会公告。

六、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及待遇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职间,是所参与审理案件的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同审判员具有同等权利,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后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给予适当补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密市人民法院解释。



新密市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1: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doc

2: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doc

责任编辑:赵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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