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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三原则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1-11-26 16:55:08


    近年来,新密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审判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调解方法,充分发挥纠纷的调解功能,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一大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坚持树立正确的调解理念,正确处理附带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中,不以民事赔偿数额作为从轻量刑的尺度,而是根据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实际履行能力、案件的具体事实情节以及悔罪表现、能否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进行综合认定。

    二是坚持合法调解原则。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调解,不强迫当事人调解,经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进行判决,更不能以此对被告人进行从重处罚。

    三是坚持“法、理、情”调解原则。该院将该原则贯穿于刑事审判的始终,耐心给当事人辩法析理,必要时由当地基层组织协助做其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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