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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组织召开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09-05 09:07:26







    9月2日,新密法院同省市法院环境资源庭负责人、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召开基层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座谈会。河南省高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徐哲、郑州中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吕稼祥、郑州中院环境资源庭审判长李航微、郑州中院环境资源庭审判员,市检察院代检察长李俊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谷建亭、市人大城工委主任刘群岭、市环保局局长王冰、尖山管委会书记刘红建、市公安局工会主席周爱梅、市森林公安局政委梁振华受邀参加。新密法院代院长张志勇主持座谈会,新密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新密法院同行政执法机关就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协调机制进行了探讨并交换了意见。与会领导逐一发言,针对各自分管工作展开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交流,纷纷肯定了新密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成立的必要性,达成共识,形成了有效互动和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市中院吕稼祥庭长肯定了新密法院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他强调指出,一是法院要强化保护优先、依法保护等环境司法理念,以案说法,将理念向社会公众推广; 二是大力推行环保禁止令,基层法院要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司法基地、平台等,积极开展群众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相关案例、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环保法律意识。

    省高院徐哲庭长赞扬了新密法院的工作力度和深度,明确了基层法院应该坚持的工作理念、方法、定位和方向。针对下步工作,她指出,首先是贯彻保护优先的理念,贯彻中央、省市党委及省院工作部署;二是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引进环境公益诉讼机制,采取灵活方式方法做好被污染环境修复;三是加大环境污染行为惩处力度,采取多领域分段查处、惩罚,提高违法行为人违法成本,督促违法行为人做好环境恢复。

    最后,张志勇院长表示,新密法院一定会全面总结本次座谈会意见建议,全力落实省市党委及法院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部署;坚持依法环保、保护优先等理念,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做好行政执法非诉对接,广泛宣传环保观念;加强同新密市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检查机关等的沟通协调,联防联动,形成合力,服务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美丽新密付出应有之力。

责任编辑:付文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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