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稼作物的种植和收成,取决于时令节气,讲究“一年之计在于春”。但,知识的传播与获取则没有这份限制,盛夏也是播种的好时节。
七月伊始,伴着烈日骄阳,历经5个多小时的车程,新密法院60余名干警来到了800公里外的国家法官学院,开始了为期一周的学习培训,时间短暂却印象深刻,收获颇多。
专题教学,做引导、转理念。本次培训班,国家法官学院做了充分的准备和精心的安排,专题内容非常丰富,既有案例教学,又有专题讲座,既涉及审理贪污贿赂案件司法解释、物权法司法解释(一)重点难点问题解读、民事调解“九步法”等具体审判业务,又有法院信息化建设、司法改革、法官礼仪文化等方面的讲解。授课老师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的领导、专家,都是真正的行家里手,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都很强。这种学习机会对于我们基层法院来讲,不可多得,弥足珍贵。通过专题学习,极大提高了我们的审判业务和综合素质,提升了司法能力和水平。
分组讨论,促交流、增友谊。相聚是缘,相识是福。此次参加学习培训的同学都是山东、河南两地的中、基层法院的精英、骨干,国家法官学院为大家提供了一个非常难得的交流平台,授课老师甚至建立微信群和QQ群,老师与同学们频繁互动,不仅答了疑、解了惑,而且快速地拉近了大家的距离。大家通过分组讨论、课余交流等方式,围绕各自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积极谈对策、讲经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增进了相互了解,加深了彼此友谊。
现场参观,开眼界、长见识。现场参观学习是最直接、最生动、最鲜活的教学方式。根据培训安排,我们有幸来到最高人民法院,在宽阔的台阶上一株皂角树,绿叶婆娑、亭亭如盖,拾阶而上,参观了法院信息中心,深刻了解了未来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以及目前的工作状况和不足;紧接着,来到一街之隔的中国法院博物馆,在这里,我们深入了解了六十余年来我国法院建设的艰辛而又辉煌的历程,更加真切地感受到肩上的责任和担当;通过考察丰台区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及“7日调解室”,我们看到了自身在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方面存在的差距,学习了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借鉴。
受益匪浅,谈体会、话感悟。短暂的几天学习,我院参训干警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印象深刻。有的认为国家法官学院这次学习培训如饮甘露、如沐春风;有的老同志表示这是新密法院建院以来首次组织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学习,之前是想不到,也不敢想;有的年轻同志表示以前参加省法官学院初任培训就收获颇丰,此次参加更加“高大上”的国家法官学院学习,参观最高人民法院,更是诚惶诚恐,终生难忘,甚至有人笑谈,觉得走上人生巅峰。
逝者如斯。转眼之间,我们在国家法官学院的学习培训就要结束,就要离开那片蓊郁的法官林。不过,知识理论的播种已然完成,且在心田生根发芽。回去之后,我们必将带着学得的新知识、新理论,更好地应对审判实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新密法院走向新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