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与王锋是从小玩到大的发小,有着三十多年情谊的两人,常被身边的亲朋好友打趣说“情比金坚”,但近日,李海却一纸诉状将昔日好友王锋诉至新密市人民法院,究竟是什么样的怒火将这坚如真金的情谊瞬间吞噬,是什么缘由让昔日的两位好友如今对簿公堂?
听着庭审中李海义愤填膺的诉说,新密法院岳村法庭法官终于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14年1月,王锋做生意急需用钱,李海手头也不宽裕,但他一心想帮发小渡过难关,于是就联系自己的朋友赵山,希望他能够借10万元钱给王锋。赵山爽快的答应了,但是由于赵山与王锋不相识,担心中间出现差池,就请李海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李海也毫不犹豫地在王锋给赵山出具的借条上担保人处签下了自己的姓名。借款期限届满,王锋迟迟不予归还借款,着急用钱的赵山无奈之下找到李海,要求其代为偿还。念及同两人的情谊,2016年2月,李海作为保证人替王锋向赵山偿还了该笔借款,赵山随即出具了还款收据,并将王锋书写的10万元借条交付给李海。随后,李海多次要求好友偿还借款及利息,岂料王锋翻脸无情、拒不认账,拒绝归还其代为支付的借款本息,更为恶劣的是,经李海催促几次后,王锋居然不再接李海的电话,情急之下李海才向法院起诉。
原来,三十年情谊破裂的起因居然是一笔借款,承办法官细细听完事情缘由后,仔细核对了相关证据,耐心地从法律角度为李海分析整个案件,明确指出其作为保证人确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之后也有权向王锋追偿,而王锋则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岳村法庭庭长王俊峰提醒广大市民,借款需谨慎,而担保则更要谨慎。如果出现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债务人不认账,担保人务必要拿起法律武器,行使追偿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