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报道了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干警到河南省人民医院调查取证,然而却遭到阻拦与不配合的事件,央视在报道结束时评语“莫给司法权添堵”。联系新密法院执行实际情况,不禁也要感叹一句——“莫给法院执行添堵”。
2016年年初,周强院长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号召全国法院加快执行效率。政府也多次开会表示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就是在这样的社会状况下,我们执行人员在执行工作中依然碰到“百般阻挠”、“威胁”的情况。2016年6月份,新密法院执行局在新密市某银行办理扣划手续时,该银行大厅经理从操作人员手中夺回法院划拨手续,声称不会划款,明确表示无法配合。7月份,新密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某镇政府冻结一笔煤矿赔偿款,镇领导不仅拒不协助法院执行工作,而且言语威胁法官并指使村民围攻法院工作人员。10月份,新密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巩义某煤矿企业调查证据,在向企业相关负责人出示相关身份证件和文书后,企业负责人仍然表明不会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类似给执行“添堵”的事情太多,桩桩件件,数不胜数。
面对给执行“添堵”的行为和层出不穷的“执行难”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法院强制力的重要性,解决上述问题,不靠司法强制力是无法完成的。因此,在执行道路遇到阻碍时,执行干警必须坚定地拿起国家、法律赋予的“利剑”,以一往无前的姿态劈山开道、扫清障碍。直面“添堵”、粉碎“添堵”,变“添堵”为“砖石”,填平执行道路上的坑坑洼洼,也为建设法治中国大厦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