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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钱,可以拿走债务人的财务抵债吗?

  发布时间:2016-12-05 10:54:25


案例

    2015年2月,因刘某的公司欠王某的公司货款未按约定及时偿还,王某伙同丈夫吴某及工人前往刘某家中索要货款,当时刘某不在家,王某等人便在刘某家门口堵人。刘某的丈夫韩某下班开车回来,因无力立即偿还货款,王某等人将韩某及韩某所驾驶的车辆扣押至王某公司。韩某按要求写下还款保证书,王某等人放韩某离开,车辆被扣留。王某等人表示,如果刘某不能按保证书上的约定按时还款,他们将变卖韩某的汽车充抵货款。

问题

    那么,有人欠债不还,拿走他的东西抵债可以不可以?

分析

一、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有可能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1、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债务人如果不在场,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如果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且债权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进行威胁等手段,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虽然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则仍然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即使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程度,债务人仍有权基于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债权人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3、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极个别债权人为了达到索债的目的,会控制债务人的行动自由,也就是常见的“不给钱,就不让走”,这种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

4、债务人在场并未拒绝或阻拦的,可以视为债务人默许债权人实施上述行为。这时,债权人一般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可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

二、法律为何如此“保护”老赖?

    读完上面的内容,也许不少朋友会义愤填膺,法律竟然如此“保护”老赖!上述私自扣押或拿走债务人物品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自助行为,是一种私力救济。私力救济的情况下,经常出现统治阶级或者有权有势的一方私设公堂,滥施淫威,迫害百姓,影响社会安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国家权力逐渐加强,限制私力救济,尽力推行公力救济。

    社会越来越文明,现代法律以禁止私力救济为原则,私力救济往往在民法上构成侵权,在刑事上成为犯罪行为。由此可见,民事权利的保护进程是私力救济发生在先,而公力救济在后;就其发展趋势来看,公力救济逐渐取代私力救济,这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

    但是,不得不承认,私力救济确实有其存在的意义。虽然我国民事立法上没有规定民法自助行为,但是在社会生活中,民事自助行为现象大量存在。在世界很多国家中,特别是民事立法比较发达和完善的国家,都制定了关于自助行为的法律规范。在我国,债务人逃避债务,不法侵害人逃避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事情并不鲜见。在此情况下,若排斥自助行为,则将导致权利人的权利不能实现或实现有显著困难。因为,债权人请求国家保护,从起诉到执行完毕,日期很长,即使可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有时也可能因太迟而使其权利难以实现。

综上所述,鉴于民法自助行为大量存在,我国应该对自助行为进行立法,对这种现象应当制定一个标准,从而使公民了解何种民事自助行为合法,受法律保护,从而更好的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可以限制公民对自助权力的滥用。否则,不仅使公民的自助行为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还会容易使公民的自助行为超出行为的强度,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化矛盾。

三、依法讨债应该怎么做?

    民事自助行为,存在法律风险,那如何进行合法讨债呢?首先,发现债务人财产信息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子等财产查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种行为就是通过公权力将债务人的财产控制起来。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即可申请执行。当然通过公权力进行救济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需要花费时间、金钱和精力,这是无可避免的。

责任编辑:付文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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