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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举行小额诉讼案件 现金发放仪式

  发布时间:2016-12-07 16:30:38





     12月7日,新密法院举行小额诉讼案件现金发放仪式。郑州中院副院长王志民,新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治怀,新密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志勇,现场为186起小额诉讼案件当事人发放款项192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新密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要求,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优化审判资源,减少当事人讼累,通过多项措施的落实,小额诉讼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11月民事案件收案数7978件,其中小额诉讼案件1890件,适用率达到23.69%,位居全市首位。

    一是加强诉讼引导,畅通“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小额诉讼服务平台,发放小额诉讼须知,告知当事人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特点,同时充分借助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法院微博等形式对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大力宣传。

    二是明确机构和职责,确定小额诉讼的审理范围。根据小额诉讼案件特点,制定规范的小额诉讼审判工作操作细则,并统一了小额诉讼判决格式,明确小额诉讼案件适用范围,规定了答辩期和举证期以及小额诉讼向其他程序转化的实际操作方法,统一适用尺度。

    三是坚持快审快办。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加大小额诉讼案件调解工作力度,努力促使当事人庭外和解和自动履行,实现案结事了,彰显小额诉讼优势。

    四是加强监督,院领导带头办案。院党组每周听取小额诉讼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小额诉讼工作的常态化运行,凡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一律进入小额诉讼程序,最大限度提高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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