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向父亲要钱花,在我们常人看来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可是谁又曾想到如果误入歧途,要的方式不对竟然会沦为诈骗犯?12月13日,新密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这样“匪夷所思”的案件。
小明欠朋友小强的钱一直还不上,自己也缺钱花,于是就和小强自导自演了一场闹剧。2015年的一天,小明给小明打了两张欠条,一张为之前欠小强的5000元,另一张为造假虚开的10000元借条,二人欲拿着借条前去找小明父亲要账。为了顺利要账,小明让小强将一条黄金项链及吊坠抵押给另一朋友王刚,并从王刚那儿借钱买烟。小明和小强带着烟和两张欠条前往父亲常去的茶楼,小明在茶楼里没有找到父亲,便心生邪念丢下在门外等候的小强从后门溜走,并把抵押在王刚处的黄金项链及吊坠取走,迅速逃离新密,到了郑州将黄金项链及吊坠卖掉换钱并肆意挥霍。而在门外等候多时的小强在给小明打电话发现其已关机后,方觉不对劲,来到抵押黄金项链及吊坠的王刚处,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事发后小明父亲主动赔偿被害人小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经鉴定,被骗的黄金项链及吊坠价值共计15890.48元。新密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小明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结果让我们惊讶的同时,更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和反思,孩子的目的很单纯,纯粹是为了从父母那里要来钱花,可是父母该如何去正确引导孩子是每个父母都应该重视的问题。我们应该正确的引导孩子遵纪守法,培养孩子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不要过于溺爱,不然只会让孩子们误入歧途,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