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到法院了,一周内还没立案就追回欠款,法院到底使了什么良方取得这么好效果,且看新密法院近日刚刚办结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家住郑州市区的赵东于一年多前在新密市一家酒店内借给刘强110000元现金,约定借款到期后刘强一直不予归还。眼看诉讼时效就要届满,心慌的赵冬在12月5日周一早上就来到新密法院咨询起诉的相关事宜。负责立案的法官在得知债务人属于有钱不还的情况后,建议债权人赵东先申请诉前保全。
赵东随即准备诉前保全的材料并申请立案,新密法院立案庭也在上午11点40分完成了登记、信息录入、分案到人等一系列工作。负责的承办法官于5日当天下午就做出保全裁定并冻结了被申请人刘强的4个账户共计76451元。
12月9日即周五上午,赵东再次来到新密法院,紧握承办法官的手笑着说:“刘强这两天主动联系我了,让他的弟弟通过微信转账把11万欠款全还清了,这个诉前保全效果真是好,还没起诉就把欠款要回来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随后,赵东在法官的指导下办理了解除冻结手续,该案一周内成功结案。
新密法院副院长陈晓伟指出,新密法院的诉前财产保全案件自2016年6月1日至12月9日,共立财保案457件,执保案251件,合计708件,目前已经结案438件,结案率达到95.01%。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额达196,771,876.61元,控制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拆迁补偿款、房产、到期债权、车辆、金融理财产品等价值8000万元左右。
新密法院通过2016年下半年的试行,保全工作服务审判执行的效果明显,一是约有10%的案件在保全后自行履行完毕并申请撤回保全及申请解除保全措施,节约了宝贵的审判资源;二是部分保全案件虽未短时内解决,因对被申请人财产的有效保全,也较大提高了审判阶段的调解率,促进了案结事了;三是部分进入执行的案件,也因为有效保全财产的存在,提高了实际执行到位率,减轻了执行压力,缓解了法院执行难。